9月7日,在经开区(头屯河区)白鸟湖街道望谷路文庭雅苑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作业人员措施的情况下,站在阳光棚(高3.3米)上面钢架上(宽约15cm)指挥安装车库入口处玻璃时不慎跌落9月21日,在经开区(头屯河区)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作业人员在N6塔高压线米高处移动前去解开被卡的保险绳时违章操作,同时解开了一防和二防保险绳,造成了坠落事故。9月22日,在经开区(头屯河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人机配合作业时,没有采取比较有效的信息沟通方式,现场监管指挥不到位。9月3日,在高新区(新市区)新疆百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作业人员在狭窄空间内违规使用一类手持电动工具电镐打洞作业,电镐违规接入无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功能的临时电气线路,电镐金属手柄漏电导致作业人员左手电击触电;该企业9月30日,在达坂城区新疆佳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粪污一体化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经调查,管沟开挖作业时,未按照施工设计的基本要求对两侧管沟壁进行放坡处理,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企业主体责任严重虚化。达坂城区新疆佳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30”坍塌事故中,现场施工作业时无安全管理人员监管;对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建立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制定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组织并且开展应急演练,未开展日常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二是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事故教训汲取不深刻。经开区(头屯河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树得不牢,在防控重大安全风险过程中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不严,问题隐患整改质效不高。9月,经开区(头屯河区)连续发生意外事故4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量的30.76%、40%。三是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管不严格。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不够精准、措施不够有力,事故防线未能筑牢筑实。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多发,累计发生意外事故7起,死亡6人、受伤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量的53.87%、60%。9月19日、9月21日、9月22日、9月24日短短六天内连续发生4起建筑施工领域事故,说明监管部门未能找到或未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
近五年10月份平均发生事故12起,死亡9人,从近五年事故规律分析,10月份道路运输领域、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风险较为突出,占事故总量的85.71%。
从近五年10月份事故情况去看,道路运输领域事故占比最高,占事故总量的58.93%;工矿商贸领域中建筑领域占比最高,占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总量的65.22%,其中高处坠落事故多发频发,占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总量的43.48%。
10月份,处于“年未岁初”的关键阶段,全市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全方面进入黄金后期,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频繁,供暖供气、用火用电用煤需求增加,道路交互与通行、建筑施工、文化旅游、城镇燃气等安全风险复杂多变,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
1.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一是全市客货物运输市场需求持续旺盛,车辆非法营运、超速超载超员、违规占道、安全车距不足、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易反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二是低温寒冷季节、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造成道路路面湿滑、视线不良,偶尔还会出现大风、持续性降雪及“风吹雪”等极端天气,道路交通领域风险加大。三是全市“两客一危一出租”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全覆盖安装,但仍有1803辆货运车辆、4940辆客运车辆、4012辆出租车未安装车载智能终端,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不到位现象个别存在,道路交通风险依然存在。
2.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一是随着建设工程施工期接近尾声,施工单位为抢施工进度,超强度加班、超强度赶工期,安全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连续超负荷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易引发物体打击、土方坍塌等事故。二是部分项目现场管理不规范,存在建筑临边、隧洞口防护缺失,脚手架、防护设施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现象依然个别存在。三是存在施工用电私拉乱接、生活区违规取暖等现场管理缺失问题,现场作业安全教育缺失,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等违规操作行为时有发生,加之安全防护不到位,极易引发高处坠落、触电伤害、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
秋冬季节,南山景区林间枯枝落叶厚积,草木枯黄率较高,森林火灾隐患点明显增多,游客如存在吸烟、烧烤等不当动火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大型游乐设施、缆车索道、特种设备、游乐设施设备在假期高负荷运转,易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日常维护保养和现场管理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
10月份气温逐步降低,降雨、降雪会导致路面结冰,易发旅游交通事故,出现风吹雪等天气现象概率加大,恶劣天气会造成旅客滞留、摔伤、冻伤等风险。
4.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风险。
区)(G30改扩建占压高压、次高压燃气管线)、天山区(光明路兵团司令部食堂、工具房占压中压燃气管道)、
(西外环路兵团省级领导大院住户自建车库占压中压燃气管线)、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南旅基地环卫处绿化带树木占压中压燃气管线处燃气管网被占压
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同时,由于燃气设施老化、失修、带病运行,员工违反操作规程,站内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引发燃气场站设施安全运行风险。
我市夜间经济仍然活跃,部分餐饮经营场所依然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且多为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发现部分餐饮场所存在还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是使用不规范,用户安全意识不强、操作燃气设施不规范、使用不合格燃气具,安全距离不足,私自更换、改装燃气设施等问题,容易造成燃气泄漏引发燃气闪爆事故,部分老旧燃气管道尚未更新改造,仍存在老化、锈蚀等安全问题,易引发燃气管道泄漏导致爆炸,影响居民安全。
5.消防领域安全风险。一是随着气温逐步降低,群众室内活动时间增加,居民生活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多,老旧住宅、员工宿舍、自建房、“六小”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差,火灾风险较大,“小火亡人”防控压力大。二是外出旅游、走亲访友期间家用电器设备、煤气等未关闭或关严易引发家庭火灾,安全风险增大。三是娱乐场所人员密度大,可燃易燃物多,加上电气线路老化、用电量急剧增大,电气线路易过载、短路,火灾风险高。存在用火用电用气频繁的火灾高风险场所与住宿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的情况,极易引发火灾。
6.矿山领域安全风险。一是受冬季煤炭供需形势影响,可能出现企业超强度、超能力组织生产,增加人身伤害事故风险。二是受低温冰冻、寒潮天气影响,生产的露天矿山和进行通风排水作业的地下矿山,因设备故障、线路老化等因素,易产生用电用火方面问题。三是风雪、低温、冰冻等恶劣天气增多,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未定期检测,运矿道路未及时除冰,运输车辆未安装防滑装置等不确定风险加大,易造成各类事故。
气温逐渐下降,危化品企业各类设备长期运行缺乏维护,易引发火灾风险,低温条件下,危化品管道阀门易堵塞、冻裂,导致物料泄漏引发中毒、火灾、爆炸事故。
当前危化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生产订单多,企业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超进度、超定员生产。在人员持续高强度作业、设备高负荷运转的情形下,易引发事故。
危化品储存管理不规范,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的情况,重大危险源未安装自动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设施设备故障频发,增加了安全生产运行的不确定性。
8.工业园区和工贸领域安全风险。
随着天气转冷,个别企业为了赶进度,将项目违规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承租方,承租方在施工过程中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风险增大。
企业为了缩短工程施工工期,现场易出现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化,作业人员身心疲劳、精力松散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三违”问题突出,特别是污水处理池、供气供水供电管网等地下有限空间以及密闭设备的施工、维修、清理作业过程中,风险辨识管控不足,安全培训、作业审批不规范,盲目施救易导致事故发生。
部分季节性食品生产企业节后陆续停工检修,设备启停机导致机械伤害风险增加。低温雨雪天气易使设备设施和金属构件发生锈蚀、扭曲和破裂,导致泄漏、爆炸等事故。
9.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风险。
低温天气,会造成电梯制动器无法正常工作、润滑油粘度增加、导线或传输线因受冷发生断裂、因低温导致机械部件变形等情况,发生电梯卡阻现象。
企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受冰雪天气影响,地面湿滑,容易造成场车制动、转向性能下降,造成碰撞,倾翻等事故。
(一)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还存在短板不足。部分区(县)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两个至上”高举轻放,落实不实不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米东区、经开区(头屯河区)、天山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位居全市前列,共发生事故40起、死亡38人,占全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9.6%和47.5%。暴露出在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上打折扣,工作部署不深入研究,隐患排查整治不严不实、质量不高、流于形式。
(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还需加强。今年以来,交通运输业发生事故53起、死亡32人、受伤36人,同近三年平均值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1.66%、死亡人数下降5.88%、受伤人数下降21.74%;建筑业发生事故27起、死亡26人、受伤5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35%(增加7起)、死亡人数上升52.94%(增加9人)、受伤人数增加5人;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14起、死亡15人、受伤1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6.67%(增加2起)、死亡人数上升7.14%(增加1人)、受伤人数下降94.74%(减少18人)。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安全风险研判不精准,缺乏应对事故风险的有效手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事故明显反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事故反复发生。
(三)部分企业主体责任弱化虚化。部分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三违”问题屡禁不止,甚至存在未批先建、冒险作业等严重违法行为。一些企业对风险隐患“叫不醒、喊不应”,坐在悬崖边还看不到风险隐患,只等着监管部门和专家上门检查发现问题,将监管完全当做服务,推推动动、不推不动,陷入上级查一查就好转一下、不查就老样子的恶性循环,企业安全管理内生动力严重不足。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外包企业今年以来连续发生7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分级分口把守,对本区(县)、本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漏洞、不留死角。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力亲为深入一线督查检查,提高预判预防能力,落实和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手段方法和工作机制,着力增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事故发生。
(二)持续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季节性、节庆时段等特点,提前分析研判本区(县)、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风险点和危险源,精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精准制定防控措施,全力守好安全底线。要紧盯自治区安委办第四督导组向我市反馈的122条问题隐患(其中1条重大问题隐患为武警总队司令部家属院电梯超期、未注册登记)和全市82条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69条),抓牢抓实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旅游、消防、煤矿、危化及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突出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聚焦“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管网”,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组织行业专家充实检查队伍,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及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党政机关、城乡重点部位进行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深刻汲取近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聚焦当前道路交通领域存在的运输车辆挂靠现象普遍、“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安全管理不到位、“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频发等突出问题,抓重点攻难点,持续路面严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切实遏制事故多发频发的局面。
(四)严格精准执法。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精准执法”阶段工作要求,采取综合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叉互检等方式对前期企业自查自改阶段进行全面“回头看”,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特别是企业自查出的重大隐患问题未主动报告,依法依规处理,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各类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保持“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起到“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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