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几天就要进入供暖期了,可大连金诚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供暖公司)却以去年我家投诉过多为由,今年不允许我缴费,不给供暖。”10月30日,大连消费者路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诉说他无法缴纳取暖费的闹心事,质疑供暖公司的做法。
据路先生介绍,大连地区于11月5日开始冬季供暖。10月9日,他像往年一样前往大连联合收费处缴纳取暖费。工作人员告知搜不到他的家庭信息。路先生联系所属供暖企业—金诚供暖公司。“一名孙姓科长称,由于去年我的投诉过多,既然无法达到供暖标准,今年就不让我家缴费,也不给我家供暖了。”路先生说。
这样的解释令路先生很是气愤。在他看来,若用户对供暖不满意,能自己主动办理停供。但是,供暖单位单方面拒收费用停止供暖的做法,显然剥夺了用户享受供暖的权利。
“他们这样做不违规吗?”路先生向记者分析道,问题的症结可能出在他去年频繁投诉供暖不达标并且要求退费上。他和记者说,去年供暖公司方面已经与他达成了协议,退还供暖费用的40%,但是这笔钱至今他没有收到。路先生以为把去年的退费抵到今年的取暖费中,再补交不够的部分就可以了。没想到,供暖公司竟然取消了他今年的缴费资格。
10月24日,记者与金诚供暖公司取得联系。孙科长和记者说,路先生说的因为投诉过多而被取消缴费资格的说法不存在,路先生在联合收费处无法缴费的原因是采暖面积存在差额,这类住户需要到公司收费处进行缴费。
日前,金诚供暖公司派人到路先生家测量了房屋面积,采暖面积的确存在差额。最终,双方达成共识,路先生已交缴纳了取暖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消费者因为在往年供暖季投诉供暖企业,今年遭“拒收”取暖费的事情并非个例。
近期,家住大连市金普新区的消费者刘先生在交取暖费时,也遭到供暖企业“拒收”。刘先生认为,是因为2018年自家供暖质量不好,他曾多次投诉供暖公司。
刘先生和记者说,“我家住5楼,供暖初期天气不算冷,室温还能达到18摄氏度的标准温度。但是随着天气渐冷,室温就不达标了。尤其是2018年采暖期,大连遭遇严寒天气,我家的温度特别低,我多次找供暖公司协商解决此事,供暖公司也上门检修过,但问题始终没得到解决”。为此,刘先生多次在民心网、民意网进行投诉。
2019年采暖期临近,刘先生去缴纳取暖费。“无论我通过何种途径交费,都被拒收。”刘先生说,“我向供暖公司询问原因,也未得到明确答复。有工作人员告诉我,我家的供暖管线有问题,就算收费室温也未必能达标。”
记者联系上负责为刘先生小区供暖的供暖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宋经理说,刘先生反映的情况并不属实,“我们没权力拒收用户的取暖费”。但宋经理称,刘先生家暖气室温不达标的情况确实存在。
“这位住户家住顶层,而且是边角户型,周边住户都不供暖,再加上他家是坡屋顶结构,窗户面积大、地热管线铺设也不规范,种种因素叠加,造成他家的供热热量损耗特别大。”宋经理称,接到情况反映后,公司派修东西的人多次现场检修,还自掏腰包加装了管道泵,但在极寒天气时,刘先生家的室温仍难以达标。
“就在我们全力帮助用户处理问题的时候,这位用户非但不理解我们,还13次进行投诉,给我们的工作人员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宋经理称,“今年我们大家都希望能和用户当面沟通,希望对方多理解我们的困难。”
近日,记者获悉,双方经过沟通,刘先生最终缴纳了取暖费,供暖公司正常供暖。
10月29日,家住万科半山半海小区的10多位消费者向记者投诉称,大连星海湾供暖公司胁迫业主签署一份取暖面积增加的业务办理确认书,不签署就不提供缴费号码。眼看取暖费收取时间马上截止,业主们却因为迟迟得不到缴费号码,而无法正常缴纳取暖费。初冬来临,寒风渐冷,部分业主不得不同意签署确认书。
10月31日,大连市住建服务中心王副主任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对于供暖面积没有异议的,供暖公司没有一点理由拒绝消费者缴费,对拒收取暖费的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开发商在卖房时赠送给消费者且没有体现在房产证上的面积,只要不增加供暖设施,供暖企业仍以房产证上的面积收取取暖费。如果消费者单方增加了供暖设施,按大连市规定,则按套内面积缴纳取暖费。
记者近日获悉,万科半山半海小区的业主拿着大连星海湾供暖公司提供的缴费号码到附近银行网点缴纳费用后,供暖公司已恢复了正常供暖。